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(2026年第102号)
政策摘要
贵州省能源局对煤矿事故责任人袁建暂停安全生产管理资格30日,依据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第四十条第一款,强化煤矿安全监管,释放从严追责信号。
① 政策要点
1. 处罚对象:个人(袁建);2. 处罚事由:对煤矿事故负领导责任;3. 处罚结果:暂停安全生产管理资格30日;4. 处罚依据: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第四十条第一款;5. 救济渠道: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。
② 战略契合度研判(高度)
①对齐贵州省“富矿精开”战略中安全生产要求;②契合集团作为市属矿能国企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;③战略价值分级:跟进。理由:处罚个案不直接涉及集团业务,但警示集团加强矿山安全管理,避免类似风险。
③ 💡 集团可利用政策点(深度)
无直接可利用政策点。间接关联:集团矿山板块(磷矿、铝土矿、砂石建材)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,避免因事故被暂停资格,影响生产经营。
④ ✅ 针对性建议意见(可行)
由集团安全环保部牵头,组织矿山板块(磷矿、铝土矿、砂石建材)学习该案例,开展安全生产自查,完善安全管理制度,确保符合《安全生产法》及贵州省煤矿安全规定。
⑤ 落地路径(近期/中期/远期)
近期(0-6月):安全环保部组织各矿山子公司开展安全培训与隐患排查,形成报告。中期(6-18月):建立安全生产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。远期(18月+):持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,争取零事故。
⑥ 风险识别与应对
1. 政策变动风险:安全监管趋严,处罚标准可能提高;缓释:持续跟踪法规变化。2. 竞争风险:同行事故可能引发行业整顿,影响项目审批;缓释:提前合规自查。3. 资金风险:安全整改投入增加;缓释:纳入年度预算。
⑦ 集团项目谋划建议
无直接项目机会。但可借此强化集团矿山安全管理,提升企业形象,为后续绿色矿山申报、净矿出让等争取政策支持。
政策原文
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
被处罚个人
袁建
案件名称
六盘水水城鸿矿公司志鸿煤矿“4·15”其他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,暂停相关责任人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有关资格案
处罚决定书文号
黔(能)煤安罚〔2026〕40-6号
处罚决定时间
2026年7月10日
处罚结果
暂停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(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:500382********6012)30日(2026年7月10日-2026年8月8日)
处罚事由
根据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六盘水水城鸿矿公司志鸿煤矿“4·15”其他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》(矿安黔函〔2026〕130号),认定你个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。
处罚依据
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第四十条第一款
救济渠道
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
其他